考试知识点51 建设工程水平保修规范
水平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
★在正常用条件下,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:基础设施工程、房子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用年限;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需要的厕所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为5年;供热与供冷系统.为2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道、设施安装和装修工程,为2年。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。
★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。
★建设工程在超越合理用年限后需要继续用的,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、设计单位鉴别,并依据鉴别结果采取加同、修理等手段.重新界定用期。
水平责任的损失赔偿
因地震、台风、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缘由导致的损毁问题,先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,建设参与各方再依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。
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、返还与工程修理水平、成本存在争议.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置。
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
★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,责令改正,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最缺点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,申请资质升级、资质增项,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,来依法履行工程水平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情形的,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。